1 最新政策是短期内启动重庆市区医疗服务对外统筹的试点工作。
2 因为之前的医疗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如医生收入低、医疗资源不均等,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和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新政策的出台旨在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医药安全水平,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
3 试点期间,将实行全员参保、全员自付、统一支付、兜底保障的医疗保险制度,探索建立诊疗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基层医疗服务的建设和推广大病保险等政策,以逐步优化医疗服务体系和改善医患关系。
1.一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5%,目前执行的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2.二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8%,目前执行的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40元;
3.三级医院住院为上年度本统筹区人均缴费基数的11%,目前执行的三级医院起付标准880元。
门诊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60%;
二级医疗机构40%;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2.年报销限额:
一档参保人300元;
二档参保人500元。
3.起付线标准:
三级医疗机构不报销;
二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200元;
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