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内
辞职后一年内可以要求补缴社保。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辞职一年后不能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缴社会保险。
1.与原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了解相关情况并咨询处理方式。
2.根据当地政策,判断是否符合跨省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的要求。如果符合条件,可以继续在原参保地参加失业保险,并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新就业地。
3.如果不符合条件或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则可以在原参保地办理失业登记,享受当地失业保险待遇。同时也可以在新就业地重新缴纳养老保险费至规定年限。
离职后重新找单位期间,您的医保处理方式可以有多种选择。首先,如果新的工作单位很快就能为您缴纳医保,那么您可以在入职后由新单位继续办理医保转移。
其次,如果在短期内未能找到新的就业单位,您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向当地医疗经办机构申请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医保。此时,可以选择补缴中断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缴之后12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如果不补缴,从重新参保起24个月内,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待遇最高限额也为统筹区内正常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的50%。
另外,如果您发现原单位有欠缴医保的情况,也可以与社保局协商自己补缴欠费,然后去起诉原单位;或者跟原单位协商自己出这笔钱,走公司的账户,先把自己的欠费补缴,停掉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