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保局的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中街67号。该地址位于市中心地带,交通便利,周边有多条公交线路和地铁站,方便前往。辽宁省省保局作为省级政府机构,负责管理辽宁省全境的保险业务和监督,为广大市民提供保险服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办公环境设施完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高,致力于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保险监管服务。无论是办理保险业务还是咨询相关问题,前往辽宁省省保局都是一个理想的选择。
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均按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执行,不参加生育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关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规定,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一.八缴纳,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生育保险基金。
因此,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不参加生育保险,但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向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