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的股东限定为一名自然人股东或一名法人股东投资。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一般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而且必须一次到位,不得分期缴足。注: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以上所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如:拍卖业至少需100万元注册资本;典当行至少需要300万注册资本)。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制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重要环节,公司章程由全体出资者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制定,经全体出资者同意,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除其名称应符合企业法人名称的一般性规定外,还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一般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或股东会、执行董事、一至二名监事、经理。股东人数较多,公司规模较大的适用前者,反之适用后者。
5.有公司住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6.申报的经营项目中需要前置审批的,应提供有关许可证。
办理时限:申请人直接到登记场所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当场作出登记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不能当场作出决定的,5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申请曼省提名的审批时间因个案而异,具体时间取决于申请人的类别、提交材料的完整性以及移民局的处理速度。以下是一些大致的时间参考:
1. 留学生类别:申请人在完成学业后,需要为曼省雇主全职工作至少六个月,然后才能递交省提名申请。从递交到获批,大概需要 4-6 个月的时间。
2. 海外技术工人类别:申请人需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资质,并通过 Manitoba Nominee Program (MNP) 进行申请。审批时间大约需要 4-6 个月。
3. 省内技术工人类别:申请人需为曼省雇主全职工作至少六个月,并符合特定职位的要求。审批时间大约需要 595 分。
4. 投资移民类别:申请人需要在曼省进行投资,并根据投资金额和项目类型满足相关条件。审批时间大约需要 6-12 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实际审批时间可能受政策变动、申请人数等因素影响。为了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建议您在提交申请前咨询专业移民顾问,并确保提交完整的材料。此外,密切关注曼省移民局的公告,了解最新的申请要求和政策动态。
根据香港移民局的规定,申请未成年子女赴香港定居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和时间。申请过程通常需要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健康证明等,并经过审核和审批程序。一般来说,整个申请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来完成。
申请人需要耐心等待,并且确保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便加快审批进程。在申请过程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疑虑,建议咨询相关专业移民机构或律师进行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