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住院一般是不报销的,特别是有第三者参与时。
如果可以提供证明,证明自己是意外受伤,没有第三者的参与是可以报销的,这种情况一般是由于年龄大、体弱、双腿站立不稳、意外受伤,或者是由于头晕之后意外受伤,报销的比例是根据当地医院不同级别有差异。
因为意外伤害属于医保不报销范围。
原因是意外伤害因第三方导致的意外受伤,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无法进行报销,所有费用需要个人承担。
因为医保不报销范围有由第三负责人负担的,或者从工伤保险或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
这意味着,意外伤害凡是能找到明确的第三方责任人的,医疗报销应由第三方责任人支付。
如果第三人不支付或找不到第三人的,可以由医保先行垫付,但是会追偿。
如果外伤没有第三人责任的,医保是可以报销的。 一、住院报销比例 1. 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
2.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 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3. 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的部分可补偿8成;五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
4. 退休人员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再增加 5%。 二、住院报销起付线 1、一级医院两百元;
2、二级医院伍佰元;
3、三级医院八百元;
4、恶性肿瘤患者,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多次由于放、化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计算一次起付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