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法第13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于2008年6月1日颁布施行。
二、自觉接受禁毒宣传教育,积极参加群防群治工作,敢于检举揭发毒品违法贩毒行为,坚决与毒品犯罪作斗争,彻底消灭毒品危害,维护国家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三、不吸毒、不贩毒、不制毒、不种植毒品原植物,珍惜生命,远离毒品。
四、教育家人和亲属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吸毒、不贩毒,不窝藏毒犯、毒品,不做危害他人的事。
禁毒谈话记录表的谈话内容可以分为三部分:
1. 了解现状:询问谈话对象有关毒品的了解情况、是否参与过吸毒、是否有贩毒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