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中的新签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监理服务合同、工程材料采购合同、工程设备采购合同、工程运输合同、工程安装合同、工程调试合同、工程交付验收合同、工程结算合同、工程保修合同、工程售后服务合同等。
这些合同的签订是为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和竣工验收。
工程合伙人可以按照贡献和利益的比例进行分配。
原因是每个工程合伙人的投入和付出并不相同,有些人可能会贡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有些人会对合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益。
因此,分配应该根据每个人的贡献和利益比例来决定。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4.2条规定: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工程接受证书颁发后28天内把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