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媳妇上海户口申请条件:
1、结婚满10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年满35岁,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2、结婚满7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少数民族人员及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省市人员与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少数民族、华侨人员(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7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7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3、结婚满5年配偶投靠
外省市人员与本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外地媳妇结婚后,户口迁移的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领取结婚证之后就可以办理夫妻投靠,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需要填写入户申请表,并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如果无法提供原件,派出所可以验核复印件。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办理迁移
根据中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社会保险缴费时间累计计算,不受跨省流动影响。因此,外地嫁到上海后,如果之前的社保关系没有转移到上海,现在开始缴纳社保,不会对之前在其他城市缴纳的社保产生影响。
但是,如果之前在其他城市缴纳的社保已经中断了一段时间(如超过12个月),现在开始缴纳社保可能需要重新计算缴费年限,以确保符合当地的社保缴费要求。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相关部门,了解具体的缴费政策和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