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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族,原称满洲族,之前亦称为满民、满人等,是中国的一个少数民族。
满族散居中国各地,以居住在辽宁的为最多,其他散居在吉林、黑龙江、河北、内蒙古、新疆、甘肃、山东等省区和北京、天津、成都、西安、广州、银川等大、中城市。形成大分散之中有小聚居的特点。现在的主要聚居区已建立岫岩、凤城、新宾、青龙、丰宁等满族自治县,还有若干个满族乡。2000年统计的满族人口数为1,068万。
铅坠系在钓组上边的,该钓组钩多,称为“散尾”钓组,多用来钓取中、上层中小鱼类;铅坠系在钓组下边的就称“倒吊”钓组,钩少线粗,多用来钓取中、下层大型鱼类。
在听到船长统一下钩命令后,要缓缓放线,使钓钩角到海底。
为了招引鱼类,把饵变“活”,钓者就要操纵卷线器不断地缓缓地把钓组钓饵上下提拉(收收放放),提拉幅度从几米、十几米、数十米皆可,这既可引鱼上钩,又避免钓钩挂底。
主要分为三种责任:
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一条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