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合同中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的重疾可以赔付。
重疾险中的疾病定义,有些是因意外伤害导致的重疾,如多个肢体缺失、深度昏迷、特定年龄双耳失聪、特定年龄双目失明、瘫痪、语言能力丧失、多处臂丛神经根性撕脱等,这些情况下,不仅可以申请意外险理赔,也可以申请重疾险理赔,这两者是可以叠加获得赔偿的。
一般来说,重大疾病合同通常仅涵盖因疾病引发的赔付,不包括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赔付。
然而,一些重疾险产品可能会提供额外的意外伤害保障或意外伤害附加险,这些附加险通常会额外收取费用。如果购买了这类重疾险并且遭遇了意外伤害,那么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也可能获得保险金赔付。
具体的赔付条件和赔付金额,需要参照具体保险产品的条款来确定。如果有任何疑问或者困惑,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以获取帮助。
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是保险行业中常用的两个概念,它们之间的区别如下:
1.范围不同:重大疾病通常是指病情严重、治疗费用高昂、对患者生命和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的疾病,如癌症、心脏病、脑卒中等。而特定疾病则是指某些特定的疾病,如特定部位的癌症、特定类型的心脏病等。
2.定义方式不同:重大疾病的定义通常是由保险公司根据医学标准和统计数据制定的,而特定疾病的定义则通常是由保险公司根据具体的保险产品和市场需求制定的。
3.理赔方式不同:重大疾病的理赔通常是一次性给付,即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约定的保险金。而特定疾病的理赔则通常是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给付,即根据被保险人所患特定疾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费用进行给付。 4.保费不同:由于重大疾病的风险更高,因此重大疾病保险的保费通常比特定疾病保险的保费更高。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保险产品对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的定义和理赔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的保险产品来确定。在购买保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