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双方都愿意是否可以解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双方达成和解或者申请人主动撤销执行申请,法院可以裁定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这样就可以解封被执行人的财产。但是,如果被执行人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仍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卖等措施,以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执行异议双方都愿意并不是解封的唯一条件,还需要满足其他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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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书怎么写 申请人:xxx 请求事项: xxxxx纠纷一案,业经人民法院两审终审判决,与x年x月x日送达生效,进入执行程序。讼争标的xxx,系xxx,人民法院判决xxxx,剥夺了我的xxx权利,特提出异议。请求人民法院处理好xxxxxxx纠纷问题后再予执行。 事实和理由: (写明案件的经过、事情起因、争讼标的及法院判决的结果等) 此致 xx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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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 执行异议指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
执行异议听证会当事人可以参加,但不是必须参加。执行异议听证会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被执行人或利害关系人针对执行标的所提出的异议,进行听证、审查的程序。如果当事人无法参加听证会,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