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名下房产查询委托书》。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填写的《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授权书》。
3、身份证明及户籍证明: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家庭有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出生证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共同借款申请人、产权共有人的户口簿全本原件和复印件;港澳台人士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提供护照原件,并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的中译名;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需提供境内联系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及联系方式)及身份证件。如上述人员为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提供监护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6份复印件。
2、户口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6份复印件。
3、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单身现场申明)原件和6份复印件。
4、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备案表原件2份(郊县楼盘需3份原件)和3份复印件。
5、购房合同正本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6、购房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原件2份和2份复印件。
7、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3份复印件。
8、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在城区办理贷款的职工,可在城区管理部咨询柜台打印2份《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情况查询结果》)。
9、提供开发商加盖鲜章的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原件一套(不得涂改)。
10、委托扣款(还款)帐户:主借款人所选择的贷款办理银行的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11、收入证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客户需提供收入证明(中心网站可下载)原件和3份复印件;其中月收入3500以上的客户还需提供银行1年流水或完税证明等佐证材料原件和3份复印件。
12、缴存证明:在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铁路分中心缴存公积金的职工须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1. 登录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http://www.shgjj.com/),选择“网上服务”-“个人服务”-“离沪封存公积金提取申请”。
2. 准备好相关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以及户籍迁出证明、封存机构办理证明、封存公积金账户的银行卡信息等。
3. 操作系统进行身份验证,输入个人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接受验证码验证身份,进入离沪封存公积金提取申请界面。
4. 选择提取方式,可以选择申请全额提取或部分提取,并填写相关申请信息。
5. 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将提取金额转至银行卡。
需要注意的是,提取公积金时,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由国家规定,并在提取时从公积金账户中扣除。同时,提取时需要注意提取金额的上限,不得超过封存前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