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欠条经过30年还会有效的,只要欠条还存在,欠的钱还没还。法律上就认为欠条是生效的。如果欠债人30年后不在了,那么,这时的欠条就没用了。现在人已经死亡,欠的钱已经没人还债。这是唯一欠条,经过30年以后无效的方式,只要欠债者还活着,欠的钱没还,不管过了多少年,都是生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