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规程》第十一条规定:对违法建筑依据《城市规划法》及地方城市规划实施条例规定处理;《城市规划法》实施前违法建筑的认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历史情况,依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处理。
一般情况下,如果违章建筑拆除导致商户损失,商户可以要求相关责任方提供合理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法律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在某些情况下,商户可能会获得拆迁补偿金或其他形式的补偿,以弥补他们的经济损失。商户可以咨询当地的拆迁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相关权益和赔偿程序。
违建从1987年开始算起。
1987年颁布土地法开始算起,未经批准的建筑都属于违章建筑,违章建筑是需要拆出建筑物并处以罚款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