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声偷活"是相声圈的行话,通俗点说,就是相声演员未经允许,私自录制他人的表演,然后学习其中的内容。
这种行为在相声界被视为大忌,相当于偷人家的干粮,是不被允许的。
侯宝林当年学相声也曾“偷活”,假装在戏园子门口吃混沌偷学别人相声,就是怕人家发现被人打。郭德纲在2004年大火后,被天津相声同仁出面讨伐,说这人不地道,偷了不少别人的活
相声会馆小岛位于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地区东侧的小岛上,这个小岛又名“状元岛”,之所以能成为相声之乡,源于相声大师侯宝林先生的推动,他在2001年在北京房山区的小岛上建立了这座以相声为主题的建筑群。相声会馆小岛由“十里长街”、“海瑞广场”、“八仙洞”、“蟾宫”等几个区域组成,具有浓厚的传统文化氛围,游客可以在这里看到各种风格相声大师的演出,同时也可以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
属于侵权行为。
著作权人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相声作品,显然构成侵权。
侵权是一种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著作权法所称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规定的义务,侵害他人依著作权法享有的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行为。如果侵害他人的财产权是直接基于违反合同义务发生的,这种行为通常仅视为违约行为,而由行为人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