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人本身在法律上享有与其他人相同的权益,包括居住权。然而,由于他们可能无法完全理解或处理相关事务,通常需要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因此,如果精神病人需要申请农村建房,其监护人可以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其居住权益得到保障。但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还需根据当地相关法规和政策来确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必须是本村户籍且无宅基地的村民户。
(二)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年满20周岁)确需另立门户,以及三代以上同堂并且已有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三)回乡落户的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以及港、澳、台同胞,需要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
(五)孤独户、零散户、占用基本粮田或大片耕地被上级主管部门认定拆迁户,拆迁后而无宅基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