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办理护照时,不需要当地审核。根据公安部的便民措施,自2013年7月1日起,非户籍地的居民可以就近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普通护照等出入境证件的申请。公安部授权非户籍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代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接收申请材料,并制作出入境证件。虽然申请材料和证件制作可以在非户籍地进行,但出入境证件的审批仍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审批过程仍然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有居住证或有单位的情况下,可以在单位所在地的公安局进行审核。这表明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有一定的灵活性。
十年。
异地办理护照的时效是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部分地区最快可为10个工作日《护照》办理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规定,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签发,偏远地区或交通不便的地区或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护照的,可延长至30日。
异地办理护照是否需要户籍地回函,各地政策不同,具体情况建议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一般来说,异地办理护照需要提供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地回函并不一定需要。但是,如果户籍地派出所要求提供户籍地回函,那么就需要按照派出所的要求,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等待派出所出具回函。因此,在异地办理护照之前,最好提前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咨询清楚,避免耽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