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7月份都会调整一次社保缴费基数,并根据上年的社平工资确定新的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社保缴费基数年度调整一次的同时,社保局也会要求事业单位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调整,调整的原则是按员工上一年度所有的工资收入所得,取月平均数得出当年度新的社保缴费基数。社保缴费基数当年度7月确定后,从当年度7月开始执行,一直持续到次年6月。
1. 在失业后的第三天开始,前往所在社区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2. 持失业证明和身份证等个人证件到社保服务中心领取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3. 将填好的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和其他所需材料(如户口本、社保卡等)提交给社保服务中心;
4. 社保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并开具失业保险金发放凭证;
5. 拿着失业保险金发放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时间为该月的25日至3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同时,失业保险金发放顺序为先到先得,领取时间一般为一个月,如需继续领取,需要每个月重新申请。